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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点击数:

根据《银河集团9873.cσm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银河集团9873.cσm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1年级博士研究生和良好科研进展的2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如不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是本人的正导师)为准。中国学术期刊榜分类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武汉大学中国学术期刊榜版本为准。

3、不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和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

(二)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在各类申请书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在读博士提供研究生院证明)、在读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推荐信、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会议论文被SCI、EI等检索提供实际参加会议并进行学术交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立项限额

我校2017年度银河集团9873.cσm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立项40项左右。

三、申报项目经费额度

申请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项目的资助限期,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请毕业答辩),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为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1.5万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及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3),项目申请书1份(见附件4),申请书附表一式五份(见附件5),并将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申请书附表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803室)。

联 系 人:陈  晶  黄金

联系电话:821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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